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起诉离婚必读 > 离婚案件不满一审去上诉,诉讼目的得获支持
离婚案件不满一审去上诉,诉讼目的得获支持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3-12 15:55 浏览量 : 5539

离婚案件不满一审去上诉,诉讼目的得获支持

汤女士和刘先生2010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一年生下女儿。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刘先生还时常殴打汤女士,对家庭及孩子完全是不闻不问。

汤女士想着为了孩子,一直选择忍让,但是她的退让并没有得到刘先生的体谅,每日鸡飞狗跳的生活让她最后的一点幻想也灰飞烟灭,汤女士唯一的信念就是希望尽快离婚,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对于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的汤女士找到了南京离婚律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谢律师接收委托后,为汤女士重新梳理了一遍案情,提出了自己的代理意见:位于南京市X区的房产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汤女士在一审要求依法分割房屋,而不是确定份额,法院仅确定双方按份共有,但现在双方明显无法在一个屋檐下和谐共处;另外在分割房屋的时候,应该适当照顾孩子和女方,一审法院对此未予考虑。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当根据男方工资待遇进行确定,谢律师当庭提交了提前向法院申请调取到的男方工资银行流水。

很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位于X市的房屋所有权归汤女士,汤女士仅需支付刘先生少部分的折价款,汤女士还取得夫妻共同存款XX元,女儿每月的抚养费也增加XX元。汤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申明: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部分情节有改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片均为网络配图。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07443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