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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或家暴等导致离婚,应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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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12-17 09:50 浏览量 : 3870

重婚或家暴等导致离婚,应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

致使婚姻关系破裂,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12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条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使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陶羽黛丨制图:吕韶文丨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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