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离婚案例 > 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 属于无效婚姻吗?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1-11-30 08:37 浏览量 : 3113

与患有不适合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是否有效呢?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当结婚的对象

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时

即便领证结婚了

那婚姻是否有效呢

李女士明知张先生

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依然与其结婚

三年后

李女士不愿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提出离婚

理由是

张先生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

他们的婚姻无效!

那么

这种情形是否构成无效婚姻呢?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李女士和张先生的婚姻

不符合以上情形

因此

他们的婚姻有效!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cache
Processed in 0.007736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