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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钱花完了”并不能阻止对方分割权
编辑 :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时间 : 2022-09-01 20:27 浏览量 :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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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保平律师代理一起离婚案件离婚前属于双方夫妻共同的房产已经被变卖,售房钱款汇入男方账户,开庭时候,男方陈述偿还完贷及各项费用后剩余款项已经全部消费,现在不仅没有余额,而且还是负值,谢保平律师提出男方提供的证据不能男方的消费具有合理性,对于不合理的消费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法官开始也持有认为女方要求分割存款是离婚时候还剩余的房款,现在剩余房款已经被消费,已经无可供分割的存款,谢保平律师提出法院要审查男方消费是否具有合理性,不合理的消费法院不能支持。谢保平律师还举例子反驳,如果按照法院的观点,男方如果将2个亿的存款转走了,不在其账户下,离婚时候存款为0,那么女方也无法要求分割存款?在谢保平律师的强烈坚持下,法院最终采纳了谢保平律师的观点,认定男方主张的已经消费掉的剩余房款不具有合理性。女方分得一半的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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