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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求分割我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她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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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16 13:33 浏览量 : 11477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妻子要求分割我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她有这个权利吗?

【法律咨询】

婚前我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婚前贷款一直由他们代我偿还,婚后也是他们在还。

我和妻子现在在闹离婚,且已经分居一年了,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妻子要求分割我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

请问她有这个权利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你父母在你婚后分居之前为你偿还的贷款,可以视为婚前对你个人赠与的延续,应该视为你的个人财产;

你和妻子分居期间,你父母为你偿还的贷款按常理来说也不会再有赠与对方的意思;

且法律规定的是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要有贡献才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妻子对该房产没有贡献,因此是无法分到该房产的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的。这也是公平的,因为法律是不鼓励不劳而获的。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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