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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子女随哪方生活?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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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26 12:18 浏览量 : 10937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南京离婚律师:看属于这4种的哪种情形。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微信:18601404123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人不支持离婚,但为了夫妻双方都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离婚也是在所难免,有些婚姻注定失败,那么婚姻中的男方或女方势必会选择离婚,可是孩子怎么办?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下面由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为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有以下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以上是对“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问题的解答。结婚不易,离婚需要谨慎。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面临感情破裂却又无法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候,欢迎联系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进行法律咨询。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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