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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想分妻子保险赔款,法院判决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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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25 21:11 浏览量 : 6524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丈夫离婚想分妻子保险赔款,法院判决不予分割!

丈夫离婚想分妻子保险赔款,法院判决不予分割!







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曾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案例:

家住江苏昆山的李女士2014年底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购买的一款大病保险获保险理赔金82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在上海做些小生意,原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到李女士患癌后渐渐的连家都不回了,据老乡们介绍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

后来周某得知82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保险理赔金。理由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82万元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理由是,82万元属于保险理赔金,根据《保险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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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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