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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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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2-06 08:59 浏览量 : 7886

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本书编写组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页。


来源:基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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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大学老师,之前在进校的时候,学校给了我一笔购房补贴(当时我和我妻子还在谈恋爱,还没有结婚)。

现在我们闹离婚了,这笔钱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购房补贴是婚前取得的,因此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且它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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