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法院判处一起涉家暴离婚案件,一纸判决解除程某与刘某名存实亡的婚姻。
程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并生育一子。然而,好景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频发,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关系不断恶化。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 程某撤诉。由于程某长期在外打工,刘某脾气也较为暴躁,双方既未经常共同生活,也未能够很好的沟通交流,所以夫妻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2017年春节期间,程某回到家中,双方又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刘某一气之下殴打了程某,致程某肋骨骨折。程某经治疗好转后便离家出走,不久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向刘某阐明法理,向程某晓之以情,向二人做调解和好工作,试图挽回这段二十多年并育有一子的婚姻,然而,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并不认错,程某也表示无法继续这段已失去安全感的婚姻,调解无效。法院遂依法判处准予程某与刘某离婚。
法官寄语:一辈子和和美美,从没有矛盾、争执的夫妻几乎没有。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处理家庭生活琐事问题产生摩擦在所难免,但争执不能超过底线。无论孰是孰非,若肆意将“拳头”挥向对方,婚姻关系终将走向不归之路。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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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对我不好,经常打我,我碍于面子一直没报警,每次都是自己到医院跟医生说撞伤了,让他们开点药治疗。只是有几次打的时候孩子也看见了(孩子11岁),别人都不知道,包括我爸妈我都没告诉。如果我起诉法院离婚,法院会认定他家庭暴力吗?我可以要求他对我精神损害赔偿吗?
你好!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
1、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区别于其他类型案件,家庭暴力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因此取证比较困难,近亲属尤其是子女的证言往往成为家庭暴力案件中重要的证据形式。即使是未成年子女,只要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亦可作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重要证据予以采信。
你孩子11岁了,法院会向你孩子了解情况,应该会认定你老公存在家庭暴力 ,并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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