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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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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2-25 17:14 浏览量 : 13595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完全等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任意撤销。即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后,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后,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完全等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应任意撤销。即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赠与后,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来源: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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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将我的婚前房产赠与给予我女儿,女儿的抚养权归前妻。可离婚不久,前妻就再婚了,我感觉自己受骗了。反正当时也没有过户,我可以起诉撤销赠与,不将房子给女儿吗?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解答】

你这种情况是婚姻家庭关系纠纷,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该优先适用婚姻法。

虽然你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离婚协议中的该约定是对婚姻有关财产的统一处理,如果你现在反悔,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而故意做出财产让步、等达到离婚目的后再反悔,这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所以目前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是征求对方的意见,如果对方不同意改变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法院就一般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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