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经常收到网友 “离婚后女方可以随时带孩子出去吧”的类似咨询,关于这个问题,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回答如下。
【网友免费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女方,我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固定的住所,为利于孩子成长,我和老公离婚协商孩子跟着他爸爸生活,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请问我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后可不可以一周有一天把孩子接到身边,如果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您好,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也享有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您可以跟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以上就是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关于“离婚后女方可以接孩子一起生活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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