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经常收到网友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类似咨询,关于这个问题,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回答如下。
【网友免费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男方,我现在离婚有五年时间了,离婚后三个孩子都是跟着我生活,由我男方一方抚养的,女方一直没有给抚养费也没有来看望过孩子,过了这么久我现在还能不能找女方支付抚养费?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您好,您当然可以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起诉到法院。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拒绝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索要,如果拒绝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关于“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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