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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者律师排名,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可以追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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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经常收到网友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可以追偿吗”的类似咨询,关于这个问题,谢保平律师回答如下。

【网友免费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夫妻感情不和,现在分居闹离婚,孩子目前跟着妈妈居住生活,我可以向男方索要小孩生活费吗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您好,如果离婚后,您获得了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向男方主张抚养费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解释三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关于“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算”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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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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