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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让对方“净身出户”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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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17 17:36 浏览量 : 5649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离婚时怎样让对方“净身出户”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在法律上述能找到类似净身出户的影子:

一是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的财产归属。如果签订书面协议,即使不离婚,双方似乎也可以一致约定其中一方“净身”。

二是第46条,因重婚、同居、家暴、虐待等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有这些“大错”导致离婚,另一方有权获得经济赔偿,但似乎很难达到“净身出户”。

三是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侵占的行为比较恶劣,这里的“不分”也能发挥“净身出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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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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