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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借名买车“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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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2-12-31 15:27 浏览量 : 26


 

小明和小红都是二婚,婚后不久小明就有了外遇,双方的感情急转直下,濒临破裂。小明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法庭上,小红感觉婚姻已经无挽回的余地,于是同意离婚,但是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小明否认有夫妻共同财产。小红主张小明经常驾驶的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花费30多个W。小明辩解车辆不是他的,是借一个朋友的,并出示行驶证作证。法官也向小明释明如果涉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查明后将不分或少分。小明还是斩钉截铁的回复到明白。根据小明回答,表面上看小明对案涉车辆的回复是真实的。

离婚律师谢保平告诉小红,如果车子真是小明买的,肯定会留下痕迹,根据经验,最有可能留下痕迹的是付款记录。离婚律师谢保平提醒小红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提供,比如车辆购买的4S店、小明经常使用的银行卡等等。经过离婚律师谢保平的提醒,小红想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即案涉车辆是具体在哪个4S店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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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谢保平根据小红的提示,立即开展调查取证,果然查询到案涉车辆的实际付款人是小明。也就是说案涉车辆是小明借他人名购买的,小明是实际的所有权人。现在可以确定案涉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无疑。

离婚案件处理的是夫妻之间的繁琐之事,俗话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代理律师想把事情弄清楚,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要不畏惧繁琐,不厌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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