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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第3套房子假离婚,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请注意这2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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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1-12 15:34 浏览量 : 6830

【婚姻家庭】为了买第3套房子假离婚,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请注意这2个风险!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微信:18601404123

         为了买第3套房子假离婚,离婚后男方出钱付的首付,房子只写了女方一人的名字。请问这房子是属于谁的?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还要看是否复婚、如果复婚是否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等许多因素。
仅凭你的简单叙述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根据经验一般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并不一定。

假离婚是个高风险的操作,一着不慎便有可能满盘皆输。

所谓的高风险,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

1、“假离婚”是否会变成“真离婚”?

       要是之后因为某事感情发生变化不能够成功复婚,你们之前就真的离婚了,离婚协议中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的。
假如当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大部归一方所有,之后即使另一方反悔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也一般不会支持。

 

2、复婚后是否及时对财产进行重新约定?

       即使你们复婚了,复婚后当初的离婚协议中做的财产分割方案依然有效。
如果不对之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进行变更,离婚协议约定的归一方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重新自动变为共同财产。
所以,万一将来你们因为感情不和等原因真正离婚,你认为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却是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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