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财产分割 > 贷款购买的房子。首付我老公付多,我付的少,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割?
贷款购买的房子。首付我老公付多,我付的少,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割?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04 11:24 浏览量 : 8102

1577159341207125.

【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公领证后,贷款购买的房子。首付我老公付多,我付的少。但是购房合同上有我老公和我的名字,抵押合同上也有我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割?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性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你的叙述,你们之间应该没有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进行过约定,所以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均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一半。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16897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