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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离婚不离家”离异夫妇,近七成为“70后”,“80后”不足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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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14 15:57 浏览量 : 12080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无奈的“离婚不离家”离异夫妇,近七成为“70后”,“80后”不足两成。

导读:“办完协议离婚手续已近半年,我和前夫依旧在同一个单元房分居两室,不为别的,只怕离婚这事儿影响孩子明年小升初。”像陈女士这样离婚不离家的例子并非个案。本市婚姻登记部门今年二季度以来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显示,有将近10%的夫妇离异后仍然住在一起。

无奈的“离婚不离家”,居然有10%离异夫妇这么做,其中70后占近七成

  据婚姻专家分析,离婚不离家一般分属三种情况:一是受到实际的经济、居住条件的限制,离婚后其中一人没有能力购房或等待购房,只能暂时同住一屋檐下;二是双方对经营多年的感情多少有点放不下,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重修旧好,住在一起可以增加复合机会;三是因为孩子,住在一起“假扮夫妻”一点点向孩子渗透父母离异的事实,避免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阴影。

  调查显示,选择离婚不离家的离异夫妇,近七成为“70后”,“80后”不足两成。

  双方暂时无条件另购住房

  虽然离婚还得住在一起

  夫妻共有房屋,离异后双方暂时无条件另购住房,只能继续在同一屋檐下分居,是造成“离婚不离家”的原因之一。抽样问卷调查中,近27%的受访者表示,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和前妻、前夫继续暂时住在一起。

  “我和前妻一起贷款买的房子,还清贷款总共用了10年,这套100多平方米的住宅现在市值估计得200万元。但无论是我还是前妻都掏不出100万元,租房住租金又太贵,所以只能暂时在同一套单元里分居,水电煤气等日常开销均摊,直至我们中的一个人能够再婚,到时再做打算。”39岁的林先生坦然告诉记者,自己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才离婚不离家的,但这样的日子,他过的并不舒服,“离婚前就吵,离婚后住在一起,吵的就更多了,现在我们就是互相耗对方,兴许哪天谁就耗不住了。”

  对此,常年代理离婚类案件的周菁律师指出,像林先生这样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得不“离婚不离家”的离异夫妇,最容易产生纠纷,如果矛盾加深,出现一方阻碍另一方对房屋的使用和居住,还容易引发更为严重的冲突。因此,如果双方矛盾突出,可以考虑将房屋拍卖或整体出租,房价款或房租由双方分割,或是房屋由双方共有、一方居住并支付对方租金等方式,尽量避免矛盾的激化。对于双方关系比较缓和,主动表示离婚不离家的当事人,也应该事先进行约定

  不离家,有“重修旧好”期待

  专家指出应设过渡期重新审视感情

  虽然已经离婚,但对这段婚姻复原有期待,试图通过共同居住和生活的方式,达到修复关系的目的,像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离异夫妇,时下也有不少。对此,专家指出,离婚不离家并非挽回婚姻的好方法,想要修复婚姻关系,夫妻必须设立过渡期,冷却后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

  在采访中,本市常年从事婚恋问题研究的专家庞强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离异后夫或妻单方面反悔不愿分手,于是采用近乎哀求的方式要求对方离婚不离家,从形式上继续维持着原来的生活状态,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婚姻没有结束,并希望以此重新挽回婚姻与家庭

  庞强指出,离婚意味着亲密关系和以往熟悉生活的结束,面对如此的失落和打击,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不愿相信和接受。如果特别想挽回婚姻,最好选择双方都心平气和的时候,开诚布公讲出自己的想法,然后设立一段过渡期,待双方冷静后重新审视婚姻。如果答案最终是不可能恢复关系的话,建议还是不要居住在一起。

  表演出的美满全都是为孩子

  明明已经离婚了,但为了孩子仍然“假装”若无其事,正常生活工作。在抽样问卷调查中,近半数受访者表示,是因为放不下孩子,才离婚不离家,向孩子隐瞒感情已经破裂的实情后,继续生活在一起的。


  “孩子今年刚刚上四年级,这么小就承担父母离异的压力,我怕他受不了。”提及自己离婚不离家的原因,在本市某保险机构供职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我和前夫商量过后,决定先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等他大一些再慢慢渗透给他,让他能够平和过渡,慢慢接受,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我们打算把离婚这事情一直瞒到他小学毕业。”

  已经在本市的重点中学担任班主任多年的王琳老师向记者表示,她过去带的班上,就曾经出现过学生突然间成绩下滑的情况。后来经过多方了解和家访,最终才发现,他成绩的下滑,是因为发现父母向他隐瞒了离异的事实,仍然继续住在一起,自己心理负担过重导致的。“十几岁的孩子,心理已经非常敏感,能够从父母言行中察觉出家庭氛围的改变,有时候根本瞒不住孩子。父母决定离婚后,还是应该告诉孩子。”王老师说。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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