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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男孩】秦淮区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2017.12.17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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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03 15:36 浏览量 : 5259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案例】秦淮区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宋先生成功获得15岁男孩抚养权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男,1974年4月13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本市***室,居民身份证号码*****。
被告:B,女,197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南京夫子庙*******,住本市******室,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保平,江苏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C由原告抚养。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2月15日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A抚养。
三、牌照号为苏**悦达起亚汽车一辆归被告B所有,该汽车项下的贷款由女方偿还。在具备过户条件后,原告A协助被告B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被告B负担。
四、原告A于2018年6月15日前向被告B支付9万
元。五、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计120元,由原告A、被告B各负担60元。(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2017年12月15日直接向原告支付,已结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武麟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见习书记员曹雪蕊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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