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

固话: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

执业证号:

来访地址: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想按照这个协议履行了,可以吗?
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想按照这个协议履行了,可以吗?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12 08:43 浏览量 : 13332

【婚姻家庭】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我可以反悔不履行吗?【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我和老婆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并没有分割我们的财产。

离婚后我们私下协商将我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的所有权益都归女方所有,车子归我。双方只是签订了协议,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后来我认为这样分割太吃亏了,不想按照这个协议履行了,可以吗?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解答】

你放弃自己应有的份额给女方,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认定为赠与。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之间赠与的相关规定之精神,虽说你们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但也可以适用该法律之规定,因此即使签订了赠与协议,在没有办理过户之前你还是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的,换句话说你可以不履行这个协议。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0673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