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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用我的名义申请的信用贷款,我是否只需要向银行承担一半债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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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13 08:02 浏览量 : 7791

【婚姻家庭】丈夫用我的名义申请的信用贷款,离婚时我可以只还一半吗?【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我丈夫以我的名义办了一张信用卡,然后又以我的名义申请了一笔30万元的信用贷款。款项转入我的银行卡后,我丈夫叫我到银行把款项取出并转入到了他的账户。后面钱被我丈夫花掉了,现在银行打电话找我要求我还钱。请问如果离婚的时候我可以和我丈夫约定我只承担一半的话,我是否只需要向银行承担一半债务就可以了?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解答】

你是直接的借款人,你和银行之间形成了借贷关系,因此银行只会找合同的相对人--即你要求还款,而不会找你丈夫。

如果你丈夫承认实际使用了这笔钱,并愿意还款,银行会要求你和你丈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在你没有还清款项之前,银行不会主动放弃要求你履行还款义务的权利,也不会接受你和你丈夫一人承担一半的说法,因为这样会降低银行债权实现的机率。

你和你丈夫之间可以内部约定,怎么约定都可以,但无论是你丈夫全部承担、还是你全部承担、还是一人承担一半,你们之间的内部约定对银行均没有约束力。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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