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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借给妻子40万元,我俩现闹离婚,这笔钱我该怎样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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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时间 : 2019-12-17 11:42 浏览量 : 12885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法律咨询】没结婚借给妻子40万元,我俩现闹离婚,这笔钱我该怎样才能要回?

【法律咨询】
结婚之前借给妻子40万元,她当时说是用来做生意,但是实际上后来用于买房。房子登记在她一人名下,结婚后我们共同居住,之前我俩关系好,也没说是借款。最近我俩闹离婚了,请问这笔钱我该怎样才能要回?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建议你在起诉离婚前,先收集、固定你和她之间关于这笔款项的证据。

对于这笔款项,她有可能提出是借款、或是赠与、或是你出资为她购买房屋。对于这3种可能:

1、如果她说是赠与,则从常理上来说不通,因为你和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才购买的房屋,法院应该也不会认可这是赠与的。

2、如果她说是你出资为她购买房屋,则你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因此她应该不会选择这种说法。

3、权衡之下,她应该会选择损失比较小的借款。

一旦她承认这笔款项是借款,你便可以要回你的款项。不过你要求她偿还本金即可,毕竟是夫妻,且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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