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因男方恋爱期间存在过错,导致女方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进而怀孕、流产,精神抑郁,女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支付给女方精神抚慰金15万元。离婚律师认为本案例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告诫男方恋爱需诚信,否则需要付出代价。也警告当下以恋爱的名义,骗财骗色的行为。
大龄未婚女小张(化名)通过婚恋网结识自称“离异”的某公司董事长王某(花名),在与其同居、怀孕并流产后,才知王某并未离婚,小张将王某告上法庭。
这起北京市首例“性权利”赔偿案在朝阳法院宣判,被告王某被判赔15万元。法官表示,希望该案能警示社会,使人们诚信交往。
小张在结婚的前提下和王某同居,并且为其怀孕、流产。当小张发现王某并未离异后,精神受创,将其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王某向她出具书面致歉信,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0余万元。
被告方称女子酒后施暴系分手主因
法院女子性权利受到侵害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小张提交的聊天记录、照片、流产病历等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王某主动结识丁玉,且多次邀约促成双方同居生活。王某通过自我承诺及亲友协同方式,恶意长期隐瞒其已婚事实,原告得知实情后精神上备受打击。因此,法院对于原告所述事实予以采信。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应当认定主观过错。王某的行为侵害了小张人格权下的性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行为过错,直接误导原告对其性权利进行的处分。”主审法官孙琪说
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小张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并向其书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有关报刊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李某承担。
法官孙琪认为,本案在社会所谓的骗色行为中具有典型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又很难遇到。被告有违道德的行为还通过网站公开发布征婚信息,受众主题广泛,负面影响强。
对于判决金额,孙琪法官表示,一般精神损害赔偿主要针对人格权下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精神侵害的赔偿, 根据评残等级就能确定赔偿范围。该案的特殊性就是界定伤害的是“性权利”。因此,综合考虑做出这个金额的目的,是对被告有惩戒,对社会有警示意义。
小张的代理律师坦言,没有预想判决赔偿金额会这么高,“这是法院的一大突破,北京市高院内部规范性文件,一般的侵权案不会突破10万。”
当下通讯及时工具快速发展,使得人们线上线下的活动越来越频繁,已婚人士伪装未婚欺骗女士同居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的现象屡见不鲜。女士在欺骗行为下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进而抑郁,也有的男士以爱情的名义骗色,这种欺骗的行为也会使女士错误的处分自己的“性权利”。谁该为这场错误的爱情埋单,这起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蓝本。律师建议当事人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应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来源:新时代普法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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