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离婚案例 > 【7周多女孩】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2018.10.29结案】
【7周多女孩】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2018.10.29结案】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31 14:54 浏览量 : 6338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案例】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离婚调解书,光女士成功获得孩子7周多女孩抚养权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8)苏0115民初*号

原告:A女士,女,*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入:谢保平,江苏苏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先生,男,*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南京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南京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A女士与被告B先生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女士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其与被告离婚;2婚生女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与理由:其与被告B先生于2011年3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睦,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女士与被告B先生离婚;

二、位于南京市***的房产(以下简称***)归原告A女士所有,因购买该房产产生的银行贷款由原告A女士负责清偿,原告A女士支付被告B先生房产折价款250000元;如原告A女士贷款清偿完毕,被告B先生应于A女士贷款清偿完毕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A女士办理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将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为A女士一人。

   三、被告B先生继承的所有遗产归被告B先生所有,被告B先生应支付原告A女士折价款25000元;

四、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由原告A女士承担50000元,其他债务由被告B先生负责清偿;

五、被告B先生应支付原告A女士平安保险投保金折价款40000元;

以上第二、三、四、五项给付义务相抵后,原告A女士应给付被告B先生10000元,此款原告A女士于2018年11月10日前付清;

六、婚生女C(*年*月*日出生)由原告A女士负责抚养教育;自2018年11月起至C年满十八岁止,被告B先生于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1200元;

七、自2018年11月起,被告B先生每周有权探视C一次(均于当周周六9时前接走,于当周周日10时前送回);

八、双方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经手债务由各自负责清偿;

九、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A女士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   张赜

人民陪审员   祝翠珍

人民陪审员   丁军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李洋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06070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