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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出了2020年第一份 “人身安全保护令”!女子多次遭家暴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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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24 18:19 浏览量 : 12638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法院:开出了2020年第一份 “人身安全保护令”!女子多次遭家暴起诉离婚!

 暴力就像一场血色的梦魇,


造成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痕,
更是心灵上无法痊愈的伤痛。
2020年1月2日,
南丹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暴案件
次日,该院开出了2020年第一份
“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0年1月2日,申请人莫某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莫某称婚后丈夫黄某脾气暴躁易怒,经常酗酒后对她实施家暴。2019年7月、2019年12月黄某曾两次对其实施家暴,致其全身软组织挫伤。被家暴后,莫某报警,但在派出所民警对黄某进行思想教育后,黄某还多次恐吓莫某若其向法院起诉离婚就要杀死莫某及其家人。





法院在审查莫某提供的派出所接警登记表、询问笔录、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妇联系统来访情况登记表、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后,认为被申请人黄某的行为确实存在家庭暴力事实,申请人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黄某殴打、威胁申请人莫某及家属;禁止被申请人黄某骚扰、跟踪申请人莫某及其家属。



送达裁定书

1月3日,法官分别向派出所、社区委员会送达裁定书,由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协助执行。


    随后,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将裁定书送达至被申请人黄某家,但敲门无人回应,法官打电话联系黄某。

     




▲黄某赶到后,法官对其做起了思想工作并做相关说明


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考虑到你们的孩子还小,离婚一事你们再好好商量吧,一日夫妻百日恩,为了家庭和睦,有话好好说,可不能动拳头。



我知道了,我会和她好好把这个事情解决的。




被申请人黄某签收裁定书




施暴之人

请收起拳头 张开双臂 多拥抱家人

面对家暴

请勇敢站出 保护自己 用法律武器



如遇家暴,怎么办?


1.如果正遭受家庭暴力,立即报警求助;

2.请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介入调解;

3.依照《反家暴法》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来限制施暴者的行为;

4.受伤害者应保留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5.构成轻伤者,经伤情鉴定可自行向法院 起诉 ,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构成重伤害可由监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条 如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河池中院   南丹法院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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