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的10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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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起诉离婚,我儿子抚养权不想让给她,因为是儿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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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好,谢律师!新年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但是我实在是迫不得已。我老婆已经起诉要和我离婚,现在是第二次。我们结婚四五年了,有个儿子四岁了,我平时在在外打工挣钱养家,老婆在家带孩子,她离婚的要求是分割财产,孩子抚养权归她。我认为钱可以给她,但是儿子不能给她,因为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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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你好!感谢你对我的信任。
这种情况,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比你老婆小。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两岁至十岁之间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老婆带孩子比较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不会重男轻女,不会因是儿子就不顾事实地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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