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南京人,乙方是澳门人,甲乙双方在澳门登记结婚。由于双方感情不和,甲想起诉离婚,于是甲慕名找到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
经过如下:
一、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在原告所在地立案?
甲:我想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即我居住的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可以吗?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可以的,这种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甲:我的现在的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我想在我现在住的地方起诉,可以吗?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如果你想在你现在住的地方起诉,你需要到你现在居住地的居委会开个证明,证明你的经常居住地在该区。
甲:我只有结婚证的复印件,而且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在乙方那里,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由于立案的时候,法院并不收取原件,所以婚姻关系证明只要有复印件就行,结婚证原件,乙方在开庭的时候如果主动提供最好,如果不主动提供,法院会责令其提供。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你们共同抱孩子的照片或者你抱孩子拍摄的照片也可以。
甲:我感觉你非常专业,几句话就打消了我的这些顾虑。我可以请你做我的代理律师吗?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可以的。
签订完委托代理合同,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积极为甲准备诉讼材料,签完合同第二天早上,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就同甲一起到法院顺利办理了立案手续。不久后就接到法院开庭通知,于是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就积极准备材料准备应诉。
二、如何证明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过转变后仍旧是个人财产?
临近开庭的前的某一天,甲突然在电话里告诉安离婚姻律师团队他的股票账户被查封了(这个事情甲在交流的时候并没有详细告诉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只是简单的说他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告诉甲不要着急,见面沟通下这个新情况。到了约定的时间,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听完甲的详细叙述,才知道原来甲股票账户内的钱来源于其婚前做生意赚的钱,是在婚后才投入股票账户的。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对方只要证明该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她就尽到了她的举证责任,如果你要证明股票账户内的钱是婚前财产的延续,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前就已经有该笔财产,而且还要证明股票账户的钱和你婚前的钱具有关联性。经过上面的分析,很显然我们的举证责任要明显大于对方,现在你需要按照我的指导去收集证据。
甲:好的。
甲按照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的指导收集的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完全可以证明甲投到股市的财产是来源于婚前的,乙无权要求分割股本,只能要求分割甲炒股获得的收益。
三、婚姻存续期间父母汇入男方账户的金钱性质如何定性,赠与or借款?
处理好婚前财产这个问题,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又发现甲的银行流水中有两笔大额资金进入,一笔是十万多,一笔是二十万,就问甲这两笔钱是什么钱?
甲:我父母之前也炒股,后来他们感觉股市不好,就把股票卖掉后,将剩余的钱转入了我的股票账户,钱我手都没沾,汇入我股票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后,当天就转入股市了。我父母把钱转入我的股票账户是在我装修完房子、办完婚礼之后。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对方应该会极力主张该两笔款项是你父母对你婚后的赠与,因为如果被法院认定为是赠与,对方就可以分走该两笔款项的一半。
从形式上看,法官也许会倾向于将这两笔款项认定为赠与,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婚后取得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对证据详细分析,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认为应该认定为借款,理由如下:(1)两笔汇款发生在甲乙二人装修完、办理完婚礼之后,甲乙的日常生活中没有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的事由,甲父母没有赠与甲如此大额钱款的必要;(2)两笔汇款并没有转入甲方的个人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转入了甲的炒股账户;(3)如果将两笔汇款定性为赠与,无异于认定父母不能和子女有任何的经济往来,如果有经济往来则必须留有凭据,否则即使正常的借款也会被法院认定为赠与----这样的观点不仅有违常理,也不利于子女和父母之间亲情的互动。(4)认定为赠与也不利于培养甲和乙为获得美好生活艰苦奋斗的精神,只会鼓励甲乙“啃老”,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甲:我认可这个方案,就这样处理。
四、五十万份子钱是夫妻共同财产or个人财产?
中国是礼仪之邦,崇尚礼尚往来。亲朋好友结婚时,往往都会送些礼金作为贺礼。那么收到的份子钱,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关于这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查阅了很多资料也没有找到一个统一的说法。对此,安离婚姻律师团队认为:份子钱分割的时候,从公平合理起见,应为:甲的亲戚朋友出的贺礼归甲所有,乙的亲戚朋友出的贺礼归乙所有。因为如果双方将份子钱平均分配,那么假设甲的一位朋友在甲乙离婚后不久结婚,他一定只会通知甲(而不会通知乙),而当初甲的该朋友出的份子钱却被乙分走了一半,甲到时候如果只出自己分得的那一半的话有失礼节,而如果甲出全礼,则对甲不公平。因此各自亲朋的贺礼归各自,不仅可操作性强,而且对双方都公平。
五、开庭审理
由于庭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开庭就相对轻松,庭审有条不紊的按照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制定的提纲进行着,对方律师提出的几个问题都没有超出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的预测范围。虽然由于双方争议的点比较多且分歧较大,过程比较曲折,法院组织开了几次庭审理此案,但是最终甲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