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 > 子女抚养 > 【快速离婚】栖霞区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2019.02.16结案】
【快速离婚】栖霞区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2019.02.16结案】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19-12-13 19:01 浏览量 : 12505
离婚纠纷(2019.2.16)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019)苏**民初**号

原告:A,男,1991年5月12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南京市栖霞区****号,住南京市栖霞区****室
被告:B,女,1991年1月15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南京市栖霞区****号,住南京市栖霞区*****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保平,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实习律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于2014年1月16日登记结婚,2015年12月24日生育女儿C。现原告A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ニ、原、被告婚生女C由被告B抚养,原告A每月15日前支付子女抚养费1500元,自2019年3月起至C年满18周岁止。
三、原告A给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生女C的抚养费2万元,定于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
四、原告A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就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拆迁,原告A申购的一大二中三套房屋,其中申购的65-70平方米两套房屋的权利和义务由原告A、被告B各自享有和承担一套;申购的85-90平方米房屋权利归原、被告婚生女C享有。原、被告相互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登记手续。
五、原、被告其他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六、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七、案件受理费480元,减半收取24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杨燕

二0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吴绮珩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12774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