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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真能在离婚时保住财产,避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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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2-04 20:41 浏览量 : 8277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法律咨询】保险真能在离婚时保住财产,避免分割?

保险真能在离婚时保住财产,避免分割?




根据《婚姻法》跟《保险法》的解读,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

那么一定有人会问了,保险业内常给客户介绍的保险各项好处之一,就是“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是什么情况?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法规第十八条载明了夫妻个人财产的情形: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实不难理解,夫妻双方在婚前为自己购置的保险理不属于规定范围,即该类保单应视为个人财产。

离婚时保险又该如何分割?因保险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君在此分类与大家进行说明。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
财产险
①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②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保险君注:上述两种保险类型明显区别为普通家庭财产险为消费型,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为返还型)
2
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①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②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
财产险
①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②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③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
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①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②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可见,“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
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视情况分割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如何进行保费分割
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是通过退保取回保单价值进行现金分割。但保单现价因年限有所变化,未必在退保时就能取回所缴保费全部金额,存在一定亏损风险;
二是通过变更投保人,将保单转让给被保人后要求被转让方补偿当年保单现价的一半金额。
离婚时保单未改受益人,出险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接受记者访问时,对该项问题做出了解答——

例如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配偶的,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离婚并再婚,将导致保险合同成立时的配偶与保险合同发生时的配偶不一致,这时,我们根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为同一主体来区别对待,以尽可能符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来确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主体,要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来确定受益人。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举个例子:丈夫投保,受益人为妻子,后两人离婚,丈夫再婚,那么受益人应为前妻还是现任?

刘竹梅法官,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身份与姓名一致,是确定受益人的条件。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所约定的身份关系与约定的姓名不一致了,这时候就应当视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不明确,没有指定受益人。

保险没有那么万能,做不到我投个保就能完全避免离婚时财产被分割,真想要保障彼此的权益,那最干脆、最有效、最一劳永逸的做法就是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列明婚后财产归属,不过我们都知道,“谈钱伤感情”跟“谈感情伤钱”的道理,真那么害怕离婚一开始不要结婚就好了,只是男女朋友的话分手完全可以一分钱不给对方的,又要结婚又害怕离婚分钱,保险君都想问一句,夫妻间算来算去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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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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