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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的收益计算是从离婚时截止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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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1-18 11:18 浏览量 : 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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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部分共同财产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收益,如何分割收益常常产生纠纷。

那么离婚时,财产的收益是不是从离婚时就截止了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的收益计算是从离婚时截止计算的。

具体的收益金额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分割,分割时应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同时要以子女利益和女方权益为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除了常规的收入外,往往还会购买一些股票作为投资。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因股票的收益意见产生分歧时,首先要弄清楚股票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股票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股票是夫妻一人的投资股票,那么股票的所有权和收益一般情况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主张股票为个人财产,需要进行举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股票属于个人。

如果您在离婚时,有相关困扰,可以带上相关相关资料找律师进行咨询。

二、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股票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那么股票的所有权和收益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股权的分割方式有以下两种:

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现有的股权归一人所有,并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力,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②夫妻双方就现有股权的出资及分配情况达成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并愿意同等价格购买一方手中现有股权,人民法院可对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优先收购股权,可以视为其他股东同意转让,一方可以担任该公司的股东。

多年的执业经验使信金国律师知道,婚姻继承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维护其最大的利益,更肩负着帮助其摆脱痛苦婚姻的折磨,保有其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希望!

作为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专家型律师,信金国律师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各种原因所形成的夫妻对于房产的疑难分割、夫妻公司股权的分割、以及如何应对和防范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积累了大量的实战诉讼经验。

来源:原创: 婚姻律师信金国  北京婚姻法律工匠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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