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安离婚姻律师团队网站!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谢保平律师:18601404123

固话:025-86600515

✉:2256254113@qq.com

所在地区:江苏- 南京

执业机构: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729362

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7号世贸中心大厦A1座2216室

※律师执业信息江苏省司法厅可查。

女方以恋爱之名骗取男方钱财
编辑 :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2-24 20:06 浏览量 : 8039

李某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武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重要声明

本文引用的案例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仅用于学习研究。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案例中的人物已做隐名处理。

南京离婚律师: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被告人李某,农民。因本案于2015年6月1日被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民警抓获,次日被羁押于赤峰市松山区看守所,2015年6月6日被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5年9月8日经本院决定,由该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常州市看守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以武检诉刑诉(2015)9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5年8月21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冯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3年3月,被告人李某通过微博在网上认识了在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打工的被害人秦某(男,*年*月*日生,安徽阜阳人),李某以“李亚楠”之名与秦某交往,双方于2013年4、5月份确立恋爱关系,李某答应离婚后到常州与秦某结婚。此后,李某以需要给孩子买奶粉、需要生活开销等为由,多次向秦某索要钱财。

女方以恋爱之名骗取男方钱财

2013年8月,被告人李某已决定不会到常州和秦某结婚,并于2014年1月又结交了新男友,但其仍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虚构其母亲要做心脏病手术的事实,又以其弟弟惹上官司要请律师、自己和小孩要生活开销等为由,屡次向秦某索要钱财,共计骗取秦某人民币581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母亲协助其退还秦某人民币20000元,取得秦某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当庭无异议,并有被害人秦某的陈述笔录,证人姜某、谢某、王某等人的证言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证明、辨认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清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出具的账户交易明细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已退出部分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原羁押1个月4日,即自2015年9月8日起至2017年5月3日止;并处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完毕。)

二、尚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三万八千一百元,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秦胜。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吴旭东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吴艳玲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18601404123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06885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