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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为表情达意所做的赠与,是否返还完全由接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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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离婚姻律师团队

时间 : 2020-02-25 07:36 浏览量 : 11521

封某某与刘某某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苏0412民初*号

原告:封某某,男,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告:刘倩,女,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重要声明

本文引用的案例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仅用于学习研究。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案例中的人物已做隐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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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封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封某某、被告刘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封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用于被告房屋装修费用124434.97元(主要费用用于房屋装修、家电家具购买,部分用于装修期间被告房屋租赁);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2月起,原、被告开始恋爱,原告在上海工作,被告在常州工作,双方系异地恋爱,2019年2月,双方分手。期间,原告为被告装修房屋、购买家电家具、租赁房屋等支出124434.97元,要求被告返还

被告刘倩辩称,我和原告恋爱,是原告心甘情愿的。现在原告出尔反尔把所有的钱与装修挂钩在一起,很多消费都是原告主动要求我去支出的,原告的支出不是以装修为目的,只是为了追求我,在恋爱期间帮助我,恋爱分手的原因在于原告而不在于我,因此,不应当返还给原告所支出的款项。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系高中同学关系,被告离婚后,双方于2017年2月起开始恋爱,原告在上海工作和居住,被告在常州工作和居住。2019年2月,原、被告结束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原告多次到常州,与被告在旅馆及被告租用的房屋同居。在此期间,被告曾数次提出和原告结婚的要求,原告未予同意。2018年10月,被告告知原告,其家人催促被告相亲,原告表示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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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原、被告恋爱期间,原告的支出如下:

1、2017年4月30日至2019年2月15日,原告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被告的款项共计50174.2元。用于被告购买的房屋装修、购买家电、支付装潢工人工资、给被告的生活费、房租费、生病住院的医疗费、被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春节红包、物业费等。

2、2017年5月10日至2019年1月22日,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被告款项共计41201.94元。用于为被告购买电动车、支付房租、红包、缴纳房产契税、购买手机、还房贷、装修保证金、购买家具、地板、瓷砖、为被告偿还债务、生活费、购买衣服、购买动车票等。

3、2017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27日,被告使用原告的京东账号和绑定的银行卡购买家具及家电等,支出款项共计27773.35元。

4、2017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3日,原告通过淘宝网为被告购买了家具和装修材料等,支出金额合计2085.48元。

5、2017年10月11日,原告通过QQ给被告红包200元。同年10月20日,通过QQ转账给被告3000元,合计3200元。

诉讼中,原告对于上述支出的款项,称支付上述款项给被告是基于其喜欢被告,想和被告结婚,被告装修房子经济困难又是恋爱期间,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等。被告认为原告系基于帮助和赠与。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支付宝支付列表截图打印件、微信支付列表截图打印件、京东商城购物凭证截图打印件、淘宝网订单列表截图打印件、QQ支付列表截图打印件和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原、被告在恋爱期间,原告为被告支出了房屋装修、购买家电及生活和其它消费等费用,原告虽称系以结婚为目的,但在被告提出结婚要求后,原告予以了拒绝,对于原告为被告支出本案所涉款项,应当认定为原告在恋爱期间通过赠与财物表情达意,这种表达感情的物质载体一旦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是否返还完全由双方决定。因此,结合被告的辩称意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款项124434.97元的诉请,因其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而本院不予支持。经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封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94.5元,由原告封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判员  张玉宇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曹 璐


安离婚姻律师团队: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12年离婚案件经验,擅长处理离婚大额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争议等疑难问题,是南京知名离婚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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